據《財經國家周刊》報道,“砷毒”、“血鉛”、“鎘米”等事件頻發,讓重金屬污染成為最受關注的公共事件之一;即將出臺的《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十二五”規劃》顯示,中國將對汞、鉻、鎘、鉛等重金屬進行重點防控
3月下旬,安徽省近一半以上的鉛酸蓄電池生產企業仍在停產。
今年1月,安徽省懷寧縣爆發兒童血鉛超標事故;經查,鉛酸蓄電池生產過程中產生的鉛污染為肇事主源。
隨后,安徽省有關部門在1個月內關停約50家鉛酸蓄電池企業。
這起事故,直接加速了《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十二五”規劃》(下稱《規劃》)的出臺。
2月18日,該《規劃》獲得國務院正式批復,成為首個獲批的“十二五”規劃。業內人士認為,“人人喊打”的涉重金屬行業,已經走到了歷史關口。
總量控制5種重金屬
《財經國家周刊》了解到,此次《規劃》中進行重點監控與污染物排放量控制的重金屬主要有5種,即汞、鉻、鎘、鉛和類金屬砷。
按照《規劃》要求,到2015年,“重點區域”鉛、汞、鉻、鎘和類金屬砷等重金屬污染物的排放,要比2007年削減15%;“非重點區域”的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不超過2007年水平。
所謂“重點區域”,包括內蒙古、江蘇、浙江、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四川、云南、陜西、甘肅、青海等14個重點省份和138個重點防護區。
據環保部環境規劃院副院長吳舜澤介紹,與二氧化硫等具有普遍性的主要污染物不同,重金屬污染物呈現區域特征性污染,“即使14個重點省區,也不是每個地方都存在問題;《規劃》甚至細化至工業園區層面,比如某個鄉鎮中產業集群的一個工業園內。”
吳舜澤坦言,突發事故發生頻率的增加,源自涉重金屬行業無序發展”。
據其介紹,《規劃》對于重點監控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屬于“硬性指標”,要求極其嚴格,“重點區域”原則上不再建立涉重金屬企業。例如,重點防控汞污染的區域,原則上不再新建涉汞企業,禁止新增汞排放的同時還要削減排放量。
“通過企業的清潔技術改造,加強企業排放監測等措施,必要時采取經濟和行政手段”,吳舜澤告訴《財經國家周刊》,盡管《規劃》在防控、治理兩方面均有要求,但“十二五”規劃側重點,卻并非整治與修復歷史遺留問題;而是要重點解決涉重金屬企業的污染問題,控制“多、小、散、亂”企業,穩定企業排放水平。
最大軟肋
早在上世紀80年代,就不斷有學者呼吁重金屬污染防治的重要性;但在《規劃》出臺前,此項工作始終讓步于“更迫切需要解決、具有普遍污染性”的二氧化硫與化學需氧量物減排。
早在1978年湘江流域就爆發過重金屬超標事件,一度導致部分沿岸居民飲用水中斷。由此肇始的汞污染治理,很大程度是迫于社會壓力。
滅火式的治理導致“底數不清”,已成為重金屬污染防治的最大軟肋。
環保部門例行的環境監測數據,雖包含了最近5~10年大氣與水體中重金屬含量與變化數據;但具體排放源在哪里,一直未曾公開。
2006年,由前環保總局與國土資源部共同承擔的“全國土壤現狀調查及污染防治項目”正式啟動;但計劃用3年半完成的該項目中途一度擱淺,直至2008年才重啟,至今也未發布任何結果。
2007年5月,中國啟動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首次對中國重金屬污染現狀進行詳細調查,涵蓋了水體、大氣和土壤。這為今年《規劃》的出臺,提供了降低排放量的“2007年基準線”。
這個調查維持了2年多,直至2010年2月才最終對外公布。普查結果顯示,當時的重金屬(鎘、鉻、砷、汞、鉛)排放量為90萬噸。但該普查結果并未公布各省區或行業更詳細的數據。
2008~2009年,重金屬污染進入事故頻發期,相繼爆發貴州獨山縣、湖南辰溪縣、廣西河池、云南陽宗海、河南大沙河等5起砷污染事件;
2009年8月,陜西省鳳翔縣3個村莊發生851名兒童血鉛超標事故,成為《規劃》的最大催化劑。
隨后的2009年11月,國務院下發了《關于加強重金屬污染防治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
經過近半年的基礎準備,各地同步啟動數據調查,并反復征求意見后,《規劃》逐漸成形。“基本摸清了中國重金屬污染情況,包括汞鎘鉛砷鉻等幾種水體與大氣重金屬污染物”,吳舜澤表示。
更重要的是,重點防控區與重點防控企業也有了一份清單。據吳舜澤介紹,包括鉛蓄電池制造業在內的五大行業和4452家企業成為重點防控對象。
環保部有關人士表示,這五大重點防控行業已經細化。例如皮革及其制品業,僅針對皮革鞣制加工業等;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僅針對涂料、油墨、聚氯乙烯等行業進行總量控制。
“重金屬污染在行業中并不具備廣譜性,不是每個行業或企業都會使用重金屬作為原料或者催化劑”,這位人士解釋稱。
肅鉛風暴
《規劃》出臺不久,一場“地毯式”排查自2月起席卷全國。
“十二五”重金屬污染防治的“第一步棋”,落到涉重金屬企業整治關停上。因頻發“血鉛”事故,鉛酸蓄電池行業飽受詬病,第一個被開刀。
國家環保部部長周生賢要求,各級環保部門應對本轄區全部鉛蓄電池生產企業進行排查,對于沒有履行環評手續、沒有完成“三同時”驗收、長期超標排放的企業“一律堅決依法停產治理”。
3月初,環保部已組織環保專項檢查工作,由環境監察局帶頭的10個檢查組分赴各省市,對各地鉛酸蓄電池企業進行現場檢查。
“檢查結果不是太好”,一位不愿公開姓名的業內人士稱,“估計很快會下文件,關停一批企業。”
有專家已對此表示擔憂,密集關停可能導致污染企業向中西部轉移,那里環境更加脆弱。
“地方招商引資與GDP、政績掛鉤。重金屬防控政策也一樣,一旦涉及到地方招商引資,政策就可能會變味”,業內一專家表示。
《財經國家周刊》了解到,中國的鉛酸蓄電池生產基地——浙江省長興縣曾在2004年大規模整治生產企業;但被整肅企業卻接到了安徽、山東、江西、湖北等地遞來的“橄欖枝”,以招商引資名義成功轉移,為后來各地頻發的重金屬污染事故埋下伏筆。
中國電池工業協會秘書長劉家新告訴《財經國家周刊》:“當務之急是提高行業準入門檻,規范行業清潔生產”。
“涉重金屬電池企業的重金屬防治,已不存在任何技術障礙”,劉認為,清潔生產技術雖然投資較多,但投資回收期并不長,大型企業很愿意使用;但諸多小企業資金困乏,推廣難度很大。
鉛酸蓄電池行業的企業主要分布在浙、皖、粵一帶,擁有生產許可證的企業近2000家,“沒有許可證的不計其數”。
據中國電池工業協會統計,中國規模以上的鉛酸蓄電池企業僅有二、三百家,生產量占鉛酸蓄電池行業總產量80%以上,“整個行業企業數量過多,規模普遍過小,大量的低水平重復建設。”
2010年11月26日,工信部《電池行業重金屬污染綜合預防方案》征求意見稿出臺,成為《規劃》中五大監控行業中的首個行業重金屬污染防治方案。
該《征求意見稿》提出,到2015年,中國電池行業汞、鎘耗用總量分別削減80%和70%,鉛蓄電池單位功率耗鉛量減少10%;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含重金屬固體廢物基本實現無害化回收利用和安全處置;規范完善廢舊鉛蓄電池回收再生利用體系;按現行清潔生產評價體系,30%以上規模企業的清潔生產達到國內先進水平。
“兩年后,產值小于8000萬元/年的鉛酸電池企業將必須停產,選擇轉型或者被淘汰;只有年產值達到2億元的企業才能準入。照此推算,全國鉛酸蓄電池企業將至少減少一大半或更多。”劉家新對《財經國家周刊》做出以上解讀。
“限制規模小、技術落后、條件差的企業轉型與轉產,大型企業加大清潔生產投入,污染都是可控的”,劉家新反復強調,“沒有污染的行業,只有污染的企業”。(《財經國家周刊》記者 張瑞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