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錦濤總書記深刻指出,執政黨的各方面建設都應該體現到提高黨的執政能力、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實現黨的執政使命上來。公安機關在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的過程中,必須牢牢把握黨的執政能力建設這條主線,立足公安機關的性質、特點和擔負的職責、任務,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自身建設,全面提升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能力和水平。
當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呈現出一系列新的階段性特征,社會穩定領域呈現出人民內部矛盾凸顯、刑事犯罪高發、對敵斗爭復雜的基本態勢。互聯網已成為反華勢力對我進行滲透破壞、放大破壞能量的重要手段,給公安機關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帶來了新挑戰;各種社會矛盾的關聯性、復雜性、敏感性明顯增強,給公安機關駕馭復雜局勢帶來了新考驗;各類違法犯罪和社會治安問題大量增多,給公安機關社會管理帶來了新課題;人民群眾法律意識、權利意識明顯增強,輿論監督、社會監督力度空前加大,給公安機關執法活動提出了新要求。與新形勢新任務相比,公安工作自身還存在著不少亟待解決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要在堅持不懈地抓好“三基”工程建設的同時,進一步深化公安信息化建設、執法規范化建設、和諧警民關系建設“三項建設”,以著力強化五個能力為重點,全面提升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能力和水平,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和滿意度。
繼承發揚黨的優良作風著力提高群眾工作能力
群眾工作是公安機關一項最基本的工作,群眾工作能力是公安機關一項最基礎、最核心的能力。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必須毫不動搖地把群眾工作作為一項基本工作、把提高群眾工作能力作為一項基本功來抓,著力夯實公安工作的群眾根基。
強化宗旨意識,增進群眾感情。要教育廣大民警牢固樹立群眾觀念,時刻牢記宗旨、執法為民,全心全意為人民謀利益,始終做到人民利益至上。要帶著對人民群眾的深厚感情深入群眾、聯系群眾,了解群眾疾苦,聽取群眾呼聲,滿足群眾需求,努力以真心換真誠、以真心換真情、以真心換民心,永遠做人民群眾的貼心人。
立足自身職責,維護群眾利益。要立足公安機關的職責任務,堅持從人民群眾最期盼、最緊迫、最急需的事情做起,多做順民意、解民憂、惠民生的小事、實事、好事,多推出符合實際、實實在在的便民利民措施,在一點一滴中踐行“人民公安為人民”的莊嚴承諾,最大限度地取信于民。要正確處理破大案與破小案的關系,既要嚴厲打擊欺壓百姓、危害一方的黑惡勢力犯罪和侵害群眾生命安全的嚴重暴力犯罪,又要有效整治嚴重影響群眾安全感的多發性侵財犯罪和突出治安亂點,既要集中精力破大案,又要堅持不懈地破小案,切實履行好保平安、保穩定的主要職責,全力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順應時代要求,改進工作方法。要改進工作作風,深入基層、深入實際、深入群眾,聽民聲、察民情、排民憂、解民難,著力回應群眾的新期待,不斷滿足群眾的新要求。要認真總結推廣基層公安機關創造的“警民懇談”、“春風行動”、“萬警進萬家”等實踐經驗,完善“大走訪”愛民實踐活動長效機制,把走訪聯系群眾制度化、規范化。要拓寬社情民意反映渠道,把領導干部接訪、走訪和下訪、回訪等多種形式有機地結合起來,切實解決群眾反映的切身利益問題,從源頭上減少和化解矛盾。要善于運用互聯網等新媒體,建立方便群眾、暢通民意、溝通互動的網上服務新平臺。要深化社區和農村警務戰略,推動警務前移、警力下沉。要堅持專群結合、依靠群眾,探索新形勢下組織發動群眾做好維護穩定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徑。
堅持面向基層,樹立正確導向。基層民警特別是派出所社區民警,要把懂群眾心理、懂群眾語言、懂溝通技巧,會化解矛盾、會調處糾紛、會主動服務、會宣傳發動等“三懂四會”作為基本功,著力練就做群眾工作的硬功夫,爭做愛民實踐的典范。要從政策、制度、機制上建立“人往基層走、錢往基層流、干部從基層出”的正確導向,激勵廣大民警扎根基層、融入群眾,為民奉獻、建功立業。要把選人用人的眼光投向基層,讓那些吃苦的人吃香、實干的人實惠、有為的人有位,決不讓那些老老實實做人、踏踏實實干事、兢兢業業工作的老實人吃虧。要進一步改進基層民警績效考評辦法,把群眾滿意度作為最根本的衡量標準。要最大限度地為基層減負減壓,確保基層公安機關將主要精力、主要警力用在做好群眾工作和基礎工作上。要充分發揮典型的示范引導作用,及時選樹一批長期扎根基層、深受群眾擁戴的愛民實踐模范,努力培育更多任長霞式的公安局長、“馬天民”式的公安民警,建設和諧的警民關系。
大力加強執法規范化建設著力提高執法能力
堅持嚴格、公正、文明執法,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線。要實現嚴格、公正、文明執法,必須首先做到規范執法,把加強執法規范化建設、提高執法能力作為事關公安工作全局、事關公安機關能力建設的基礎性工作來抓。
轉變執法理念,注重執法效果。衡量公安機關的執法能力、執法水平,最終要看能否有效地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無論是刑事執法還是行政執法,無論是打擊犯罪還是社會管理,都要以這一標準來檢驗、來衡量。在當前復雜的執法環境下,公安執法活動必須著眼于“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的總要求,統籌考慮國際國內兩個大局,統籌考慮網上網下兩個因素,既要堅持嚴格、公正、文明執法,又要堅持理性、平和、規范執法,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特別是在全面開放、高度透明的執法環境下,必須更加注重樹立理性、公正、文明、規范的執法理念,把這一理念根植于每一名民警頭腦中,落實到每一名民警實際行動中,貫穿到每一項執法活動和每一個執法環節中。
改進執法方式,規范執法行為。要按照理性、公正、文明、規范執法的要求,改進執法方式,切實從言行舉止、方式方法上規范和改進民警的執法行為,使民警盡可能地在執法活動中做到明之以法、曉之以理、動之以情,以法為據、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真正融法、理、情于一體,使人民群眾通過公安執法活動,既感受到法律的權威、尊嚴,又感受到公安機關的關愛、溫暖,實現執法形式與執法目的的有機統一。無論遇到的情況多么復雜,都不沖動、不感情用事,不說過頭的話、不做過激的事,防止因執法行為不規范損害公安機關的執法形象和執法公信力。
健全執法制度,規范執法流程。加強執法規范化建設,關鍵在于健全完善各項執法制度,對執法活動進行有效的規范和約束。要以公安部制定實施《公安機關執法細則》為契機,從基層民警日常執法活動最容易發生問題的環節入手,健全執法制度,細化執法標準,嚴密執法程序,規范執法環節,確保民警在各項執法活動中、各個執法環節上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要強化執法監督,大力推進網上執法流程管理,逐步形成執法信息網上錄入、執法流程網上管理、執法活動網上監督、執法質量網上考核的執法辦案新模式,實現對執法辦案活動的全程化、實時化、動態化監督。要大力推行執法告知制度,最大限度地將執法依據、執法程序和執法結果公之于眾,確保執法權力始終在陽光下規范運行。深入推進信息化建設著力提高實戰能力
信息化對于整合警務資源、改造警務流程、創新警務模式、提升警務效能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已經成為提高公安機關核心戰斗力的重要途徑。必須堅定不移地走科技強警之路,深入推進公安信息化建設,堅持以情報信息主導警務,著力提高公安機關的戰斗力。
整合信息資源,實現全警共享。信息化建設的基礎在于信息系統和信息資源的整合共享。要整合各種系統資源,著力打破“條塊”壁壘,力爭盡快建成縱向貫通、橫向集成、優勢互補、資源共享的公安信息平臺。要強化基礎信息采集錄入這一源頭性工作,把隨時隨地掌握情況信息、隨時隨地錄入信息數據作為基層民警的重要職責和日常工作方式,作為牽動人口管理和防范控制等基礎工作的紐帶,做到底數清、情況明,管得了、控得住,著力實現基礎工作信息化、信息工作基礎化,為構建信息統一平臺、實現信息共享應用提供強有力的支撐。要加快推進信息化深度應用,進一步加強對情報信息的綜合分析研判,不斷提高預知、預警、預防能力,牢牢掌握公安工作的主動權。
強化實戰應用,提高打防能力。信息化建設的關鍵在于實戰化應用。要充分依托信息網絡,大力推行網上異地同步調查取證、偵查破案和網上追逃等打擊犯罪新機制,著力降低打擊成本,增強打擊效益,提升打擊水平。要積極適應動態環境下社會管理的要求,充分發揮信息化的關聯優勢,健全完善打防管控一體化運作機制,努力在防范管理中發現打擊重點,在打擊整治中發現防控漏洞,不斷提高對動態社會的整體管控能力。要全面加強街面防控網、社區防控網、單位內部防控網、視頻監控網、區域警務協作網和“虛擬社會”防控網等“六張網”建設,積極構建點線面結合、人防物防技防結合、打防管控結合、網上網下結合的社會治安防控網絡,努力實現對動態社會的全方位、全天候、無縫隙、立體化覆蓋。
推進警務創新,提升警務效能。在當前維護穩定任務繁重艱巨、警力不可能大幅度增長的情況下,必須堅持向信息化要警力、要效率、要戰斗力,以信息化推動警務機制創新,著力提升警務工作效能。要通過信息化,大力推行扁平化指揮模式,最大限度地壓縮指揮層級、減少中間環節,著力拉近指揮與實戰、機關與一線的時空距離,縮短響應時間,提高快速反應能力;大力推行符合基層實戰化要求的警務模式、勤務方式,科學配置警務資源,合理調整警務部署,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投向社會面,進一步提高對社會面的管控能力;大力推行網上管理服務工作,進一步方便群眾辦事,提升管理服務的整體效能。
妥善處置各類重大突發事件著力提高駕馭復雜局勢能力
積極預防、妥善處置重大群體性突發事件,不僅關系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而且關系改革發展穩定大局,關系黨和政府的公信力,是對我們駕馭復雜局勢、提高執政能力的重大考驗。
堅持預防為主,及時化解矛盾。群體性事件大多與利益糾紛有關,預防群體性事件的根本立足點在于化解矛盾糾紛。多年的實踐證明,矛盾在第一時間、第一環節解決成本最小,必須始終堅持預防為主、調解為先。“楓橋經驗”的關鍵,就在于“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要繼承和發揚新時期的“楓橋經驗”,把工作的著力點更多地放在基層、放在平時、放在準確掌握社情民意和及時把握社會動態上,深入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著力化解各類矛盾糾紛。對群眾反映的切身利益問題和可能引發重大群體性事件的不穩定苗頭,要及時報告黨委、政府,積極依靠黨委、政府,千方百計解決問題、緩解矛盾、化解糾紛,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把問題解決在當地、把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從源頭上預防群體性事件的發生。
迅速控制局勢,盡快平息事態。處置群體性事件,必須做到發現要早、化解要快、處置妥當、防止蔓延,力爭取得最佳的處置效果,把對社會穩定的影響和危害減小到最低限度。一旦發生重大群體性事件,要堅持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努力確保事態不擴大、不升級、不激化。處置群體性事件,要十分講究政策方法,特別是對群眾反映的利益訴求,要及時報告黨委、政府妥善予以解決,切實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處置中,要多做宣傳、解釋、說服、疏導工作,著力緩解群眾情緒,引導群眾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達利益訴求、解決利益矛盾、維護自身權益。對插手群體性事件、蓄意制造事端的幕后組織者以及實施打砸搶燒的違法犯罪分子,要及時固定證據,依法堅決打擊處理,切實維護法律的權威和尊嚴。
健全指揮機制,提高處置水平。各級公安機關領導同志要不斷總結指揮處置重大突發事件的經驗教訓,切實加強對重大突發事件規律特點的研究,提高現場指揮、臨機決斷、依法處置的能力和水平。要健全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指揮機制,明確各部門、各警種的職責任務,著力提高應急指揮效能,形成處置重大突發事件的整體合力。要大力加強應急處突專門力量和裝備建設,不斷完善處置預案,強化實戰演練,提高應急處突能力。
樹立現代傳播理念著力提高與社會公眾溝通能力
互聯網等新媒體的興起,使社會輿論環境發生了重大而深刻的變化,積極研判、回應網絡輿情,提高與社會公眾溝通的能力,已經成為加強公安機關能力建設的重要任務。必須把積極應用網絡平臺,加強與人民群眾的信息溝通,正確引導網絡輿情,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拓寬信息化條件下加強和改進公安機關輿情引導工作的新路子。
及時發布信息,公開事實真相。一起重大事件的處置工作,包含現場處置和輿情引導兩個重要環節。要在及時、準確地做好事件、案件現場處置工作的同時,高度重視輿情工作,及時發布權威信息,公開說明事件真相,努力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要按照信息公開、依法行政的要求,深化警務公開,在不影響偵查破案的前提下,凡是可以向社會公開的信息都要及時公開,切實提高警務工作的透明度,滿足群眾的知情權,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完善工作機制,正確應對輿情。要建立健全重大涉警輿情快速反應機制和溝通協調機制,一旦發生重大突發事件,迅速啟動應急處置機制,相關部門各司其職、各負其責。要建立健全輿情會商研判機制,堅持早發現、早應對、早引導,及時澄清事實,將有可能釀成重大輿情危機的不穩定輿情苗頭化解在萌芽狀態。流言止于公開,謠言止于智者。要進一步完善公安機關新聞發布制度,確保一旦發生重大涉警輿情,能夠在第一時間客觀公正地發布權威信息、公布真相、引導輿論,把握主動權。
注重公眾需求,提高溝通能力。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在公安機關和社會公眾之間的橋梁和紐帶作用,加強同媒體的聯系溝通,主動向媒體介紹公安工作情況,盡可能地為其采訪報道提供便利,滿足其對公安新聞素材的需要,同時要自覺接受輿論監督,最大限度地爭取媒體對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確保媒體客觀報道、公正報道。要改進公安新聞宣傳的內容和形式,善于把公安工作中生動鮮活的內容以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傳播于眾,不斷增強公安工作的影響力、感染力,努力為公安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