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循環經濟是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一項重大戰略。中國“十一五”規劃綱要把發展循環經濟,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作為“十一五”重大戰略任務。國務院印發了《關于加快發展循環經濟的若干意見》,提出了發展循環經濟的目標、重點和政策措施。《循環經濟促進法》于200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這是繼德國、日本之后,世界上第三部循環經濟的專門法律。中國“十二五”規劃綱要將“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單獨列為一章,提出了“十二五”期間資源產出率提高15%的目標,并從推行循環型生產方式、健全資源循環利用回收體系、推廣綠色消費模式、強化政策和技術支撐等4個方面明確了發展循環經濟的任務、思路和措施。
年4月7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環資司與日本國際協力機構(JICA)在京舉行“中日合作城市典型廢棄物循環利用體系建設及示范試點項目啟動儀式”,并為“項目辦公室”揭牌,標志著該項目正式啟動。國家發展改革委環資司巡視員何炳光、日本駐華大使館參贊巖本桂一、日本國際協力機構中國事務所所長中川聞夫出席會議并致辭,外交部、科技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的代表出席了會議。
據悉,該項目旨在借鑒日本在城市廢棄物收集、分類、高效循環利用和安全處理的先進經驗,建立中國特色的安全、高效的廢棄物循環利用體系。中日雙方決定圍繞餐廚廢棄物、廢舊輪胎和包裝物三種最典型廢棄物的資源化利用,在青島、貴陽、西寧、嘉興四個城市進行試點,開展相關研究,提出科學合理的利用方案、技術路線,完善政策法規,構建適合中國國情的城市典型廢棄物循環利用體系。中日雙方將為試點城市提供相應的支持,幫助青島、西寧研究建立餐廚廢棄物和廢舊輪胎資源化利用體系,幫助嘉興、貴陽研究制定餐廚廢棄物和包裝物資源化利用體系。同時,將通過舉辦論壇、召開研討會、在試點城市舉辦培訓班、組織相關人員赴日進修等方式,開展技術交流,加強人才培訓,幫助試點城市提高能力建設。項目合作期為4到5年。
參加會議的還有浙江、山東、貴州、青海等地方政府循環經濟發展綜合管理部門的相關同志,以及中日雙方的有關專家學者。中日雙方有關專家和青島、貴陽、西寧、嘉興等市發改委相關負責同志作了發言。
日本自1979年開始的對華ODA已經基本結束,該項目是最后一批項目之一,相關各方都表示一定把這個項目做好,成為兩國循環經濟領域合作的典范,并努力使之成為中日友好與合作里程碑式的標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