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本月起,東莞市企業一旦阻撓環保部門現場監督檢查,將直接“吃”環保紅牌。記者昨日從東莞市環保局獲悉,《東莞市環境保護局環境保護信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新《辦法》)目前已正式下發,且首次建立環保信用評級修復機制。企業環保信用狀況在同一評價周期即一年內發生變化者,將可修復評級結果,也就是說,企業“吃”紅黃牌將可“懸崖勒馬”。新《辦法》從5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16年4月30日。
變化1
納入范圍的企業類型有所擴大
與此前實施的《東莞市環境保護局企業環境保護信用管理辦法(暫行)》(以下簡稱舊《辦法》)相比,新《辦法》第一個顯著的變化是,納入環保信用管理范圍的企業類型有所擴大。隨著環保工業園建設的日益加快及環境的變化,新《辦法》將工業園區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垃圾焚燒、危險廢物綜合利用和處理設置、煤炭深加工、生物質成型燃料生產、綜合性醫院等企業單位也納入了評價范圍。
除此之外,還包括燃煤燃油火電廠、電鍍、線路板、造紙、印染、洗水、制革、玻璃、制藥、化工(含石化)、建材、冶金、發酵、食品等企業。不過,具體名單要等市環保部門確定以后才能公布。
變化2
阻撓現場檢查即刻“吃”紅牌
哪些企業評紅黃牌?與舊《辦法》相比,新《辦法》的標準則更嚴格。新《辦法》規定,企業未依法實施清潔生產,或者建有在線監控系統的企業不正常使用在線監控系統、未按規定完成整改或被環保部門作出相應行政處罰,將“吃”黃牌。
舊《辦法》規定,企業有環境違法行為、且不配合環保部門的監督檢查者,將“吃”黃牌。而在新《辦法》中,這一規定改為:阻撓、拒絕環保主管部門現場監督檢查或環保主管部門所屬的環境監測機構現場監測者,將直接“吃”紅牌。
同時,新《辦法》還新增了綠牌企業的一項利好,連續3年獲得綠牌的企業,需要出具申請上市或再融資環保核查意見或環保守法證明者,可免除現場核查環節。
變化3
信用評級可及時修復
企業環保信用每一年評價一次。評為紅黃牌的企業,在銀行貸款時將受限。另外,新《辦法》還規定,評為紅黃牌的企業還將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因此,紅黃牌對于企業來說,唯恐避之而不及。
為了給紅黃牌企業以修正的機會,從今年開始,環保部門將首次建立環保信用評級修復機制。根據新《辦法》,環保部門在評價周期內統一對各企業環保信用進行初評。
被初評為紅牌或黃牌的企業,可在整改后,向市環保局申請信用修復,并提交整改資料或證據。經核查已整改的,市環保局對其進行信用修復,即取消紅黃牌。但是,屬于惡意或者情節嚴重環境違法行為的排污單位則要直接“吃”紅牌,并且不予信用修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