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成都環保專項行動全面展開,鉛蓄電池企業排放超標一律停產
華西都市報記者昨日從成都市環保局獲悉,日前,成都市環保局會同9部門,全面展開2011年成都環保專項行動。此次專項行動將涉鉛污染防治作為重中之重。
嚴格整治鉛蓄電池企業
根據安排,2011年7月10日前,各區(市)縣將在媒體上公布轄區內鉛蓄電池企業名單等信息,并對鉛蓄電池企業廢氣、污水排放口至少進行一次監測,完善環境監測檔案資料。
成都市環保局表示,將嚴格電鍍、制革等工業園區環境監管,堅決淘汰達不到環保要求的小型冶煉企業,強化涉重金屬化工企業生產全過程監管,嚴把環境保護“三同時”驗收關,督促重金屬排放企業開展清潔生產審核。
此次專項行動對鉛蓄電池企業的整治要求十分嚴厲。凡未經環境影響評價或達不到環境影響評價要求的,一律停止建設;環境保護、勞動保護“三同時”執行不到位的,一律停止生產;無污染治理設施、污染治理設施不正常
運行或超標排放的,一律停產整治;無危險廢物資質從事廢鉛蓄電池回收的,一律停止非法經營活動;不能依法達到衛生防護距離要求的,一律停產整治;發生重大鉛污染事件的,一律追究責任。
5家企業限期治理
此次專項行動還將加大對5類環境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一是企業或單位非法傾倒、填埋和焚燒處置危險廢物的行為;二是非法將危險廢物轉交沒有相應類別處置資質單位和個人的行為;三是企業、個人無證收集和處置危險廢物的行為;四是危險廢物資質單位超范圍、超規模經營或不按審批處置工藝處置危險廢物的行為;五是不按規定審批和使用“危險廢物轉移聯單”轉移危險廢物的行為。
成都市環保局表示,作為此次專項行動的一項重要內容,2011年11月15日前,成都市將全面完成省、市確定的污染源掛牌整治和限期治理任務。截至目前,成都今年共有5家企業納入省級限期治理工業企業名單。(記者劉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