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日起實行的國家環境保護新標準如下:
水質總汞的測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597―2011)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保護環境,保障人體健康,規范水中總汞的測定方法,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規定了測定水中總汞的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本標準適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中總汞的測定。若有機物含量較高,本標準規定的消解試劑最大用量不足以氧化樣品中有機物時,則本標準不適用。
本標準是對《水質總汞的測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7468―87)的修訂。
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原國家環境保護局1987年3月14日批準、發布的國家環境保護標準《水質總汞的測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7468―87)廢止。
水質梯恩梯的測定亞硫酸鈉分光光度法(HJ598-2011)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保護環境,保障人體健康,規范水中梯恩梯的測定方法,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規定了測定水中梯恩梯的亞硫酸鈉分光光度法。
本標準適用于生產和使用粉狀銨梯炸藥過程中排放的工業廢水中梯恩梯的測定。
本標準是對《水質梯恩梯的測定亞硫酸鈉分光光度法》(GB/T13905-92)的修訂。
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原國家環境保護局1992年12月2日批準、發布的國家環境保護標準《水質梯恩梯的測定亞硫酸鈉分光光度法》(GB/T13905-92)廢止。
水質梯恩梯的測定N-氯代十六烷基吡啶―亞硫酸鈉分光光度法(HJ599-2011)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保護環境,保障人體健康,規范水中梯恩梯的測定方法,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規定了測定水中梯恩梯的N-氯代十六烷基吡啶―亞硫酸鈉分光光度法。
本標準適用于彈藥裝藥工業廢水中梯恩梯的測定。
本標準是對《水質梯恩梯的測定分光光度法》(GB/T13903-92)的修訂。
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原國家環境保護局1992年12月2日批準、發布的國家環境保護標準《水質梯恩梯的測定分光光度法》(GB/T13903-92)廢止。
水質梯恩梯、黑索今、地恩梯的測定氣相色譜法(HJ600-2011)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保護環境,保障人體健康,規范水中梯恩梯、黑索今和地恩梯的測定方法,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規定了測定水中梯恩梯、黑索今和地恩梯的氣相色譜法。
本標準是對《水質梯恩梯、黑索今、地恩梯的測定氣相色譜法》(GB/T13904-92)的修訂。
本標準適用于彈藥裝藥工業廢水中梯恩梯、黑索今和地恩梯的測定。
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原國家環境保護局1992年12月2日批準、發布的國家環境保護標準《水質梯恩梯、黑索今、地恩梯的測定氣相色譜法》(GB/T13904-92)廢止。
水質甲醛的測定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HJ601-2011)
為了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保護環境,保障人民健康,規范水中甲醛的監測方法,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中規定了地表水、地下水和工業廢水中甲醛的測定方法。本標準適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和工業廢水中甲醛的測定,本標準不適用于印染廢水。
本標準是對《水質甲醛的測定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GB13197-91)的修訂。
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原國家環境保護局1991年8月31日批準、發布的國家環境保護標準《水質甲醛的測定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GB13197-91)廢止。
水質鋇的測定石墨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602-2011)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保護環境,保障人體健康,規范水中鋇的測定方法,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規定了測定水中鋇的石墨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本標準適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中可溶性鋇和總鋇的測定。
本標準為首次發布。
水質鋇的測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603-2011)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保護環境,保障人體健康,規范水中鋇的測定方法,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規定了測定水中鋇的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本標準適用于高濃度廢水中可溶性鋇和總鋇的測定。
本標準是對《水質鋇的測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5506-1995)的修訂。
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1995年3月15日批準、發布的國家環境保護標準《水質鋇的測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5506-1995)廢止。
環境空氣總烴的測定氣相色譜法(HJ604-2011)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保護環境,保障人體健康,規范環境空氣中總烴的測定方法,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規定了測定環境空氣中總烴的氣相色譜法。
本標準適用于環境空氣中總烴的測定。
本標準是對《環境空氣總烴的測定氣相色譜法》(GB/T15263-94)的修訂。
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原國家環境保護局1994年10月26日批準、發布的國家環境保護標準《環境空氣總烴的測定氣相色譜法》(GB/T15263-94)廢止。
土壤和沉積物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吹掃捕集/氣相色譜-質譜法(HJ605-2011)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保護環境,保障人體健康,規范土壤和沉積物中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方法,制定本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