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末征收率達到90%以上
日前,《山西省市政設施運營提質專項治理實施方案》出臺。方案提出,到2012年底,全省所有市、縣(區)的污水、垃圾處理費征收率要達到80%以上;2015年底,征收率達到90%以上。
為實現這一目標,《實施方案》要求各市、縣要結合市政公用行業的特殊性和公益性,盡快研究出臺保障設施運行和促進行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和幫助企業降低運行成本,優化運行管理,提高運行質量。同時,要進一步加大征費力度,創新征收機制,強化污水、垃圾處理費的征收和管理工作。征收的處理費不能滿足污水、垃圾處理設施運行需要的,當地財政要列出專項資金予以補足,確保設施穩定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