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停靠在水面上的餐飲船舶,其排放的生活污水往往未經處理就直排水中,造成污染。今后,這種狀況將逐步改觀。根據重慶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的《餐飲船舶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標準》,餐飲船舶生活污水污染物須處理達標后才能排放,以保障江河水質安全。
據了解,三峽庫區達到正常蓄水位后水流大為減緩、自凈能力減弱,一般湖庫更沒有自凈流速。餐飲船舶與陸岸相對獨立,所產生的含有大量食物殘渣、有機物、氮、磷和糞大腸桿菌群等污染物的餐飲污水和廁所糞便污水直排入河。長江、嘉陵江、次級河流和湖庫是重慶重要的飲用水源地,餐飲船舶將大量污染物排污水中,嚴重危及飲用水源水質安全,尤其是含有大量大腸菌群的廢水排入水源地,存在引起腸道傳染疾病大規模爆發的風險。
重慶市環保局總工程師溫汝俊說,通過的“標準”,確定了固定餐飲船舶的生活污水排放限值,包括直接和間接的排放標準,為餐飲船舶設置相應的設施或采取相應的措施提供依據。與只設置BOD5、SS和大腸菌群3項污染物控制指標的國家《船舶污染物排放標準》相比,重慶制定的“標準”增設了pH值、COD、總磷、動植物油、余氯、氨氮6項控制指標和總氮1項選擇性控制指標,其控制項目和限值水平與國家海事組織海環會提出的新標準基本一致。重慶還對現有餐飲船舶排放達標設定了1年過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