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康菲公司和中海油首度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事故情況。發布會上,康菲公司總裁喬治·斯托雷克(Georg Storaker)和中海油執行副總裁陳壁分別就此次事件造成的負面影響向公眾作出道歉,并承諾不再發生類似事情。雙方表示,遲遲未對外公布溢油情況,是為了不誤導公眾,并沒有違反中國的相關法律。
國家海洋局在7月5日召開的新聞通報會上指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最高可對漏油事故責任方康菲石油公司罰款20萬元。此外,國家海洋局還將根據最后確定的損失情況,向康菲公司提出生態賠償,并表示生態賠償的數額肯定遠遠大于20萬元。
康菲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現階段最重要的事情是調查清楚溢油事故的確切原因,以及處理好油膜造成的污染,對于行政處罰和經濟賠償問題現在還不是其關注的焦點。
中國環境保護網陳壁說,中海油對發生溢油事故的油田擁有51%的權益,中海油方面對此次事故的責任要由最終的事故認定報告來確定。經濟賠償情況要按照與康菲公司的合同來判斷,具體的合同細節有待律師方面做出解釋。
中國環境保護網自然之友等11家環保組織5日聯合發布的公開信中,對這兩家公司涉嫌瞞報渤海灣漏油事故的做法表示遺憾,并要求兩家公司盡快向公眾公布事故詳情,并就環境污染和瞞報事故的行為向公眾道歉。中國環境保護網對于11家環保組織發表的公開信,康菲公司和中海油在發布會上沒有做出正面回應。自然之友相關負責人6日表示,他們已經把公開信發給了香港證券交易所和紐約證券交易所,希望監管部門追究康菲和中海油這兩家上市公司瞞報事故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