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節水型城市是一個城市用水文明和節水管理的最高榮譽。7月7日,國家節水型城市復查專家組來杭,對杭州“十一五”期間的節水工作進行檢查。據了解,杭州2002年被評為首批“國家節水型城市”,按照相關要求,“國家節水型城市”每4年復查一次,今年是第二次復查。
專家組對杭州市國家節水型城市復查工作進行了現場考核。復查組聽取了杭州市國家節水型城市復查工作的情況匯報,審閱了復查材料及有關基礎資料,抽查了杭州市政府綜合樓、浙江大學、長途客運中心等6個單位開展節水工作的情況。
市城管辦介紹,杭州是一座水質性缺水的城市,人均水資源偏少,2010年人均水資源量為2762.9立方米左右,僅為世界平均水平的1/4。“杭州在開源的同時,積極開展了中水、污水再生回用,雨水等非常規水資源的利用工作,不斷提高水的綜合利用率。通過節水、減排、治污、挖潛、增效等措施,有力地促進了我市循環經濟和低碳城市建設。2007年至2010年,萬元GDP耗水量從32.92立方米下降到24.9立方米,平均每年下降8.9%。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從83.77%提高到88.01%。城市污水處理率達88.1%、工業廢水達標排放率達99.82%。”
杭州節水工作得到了復查組的高度肯定,復查組通過認真考核認為,杭州市的城市節水工作符合《節水型城市考核標準》的要求,重點突出,基礎管理和定量考核指標綜合評定得分為101分,達到了考核的標準要求,同意杭州按規定程序向國家住房和建設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申報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