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水資源管理條例(修訂草案)》日前經淄博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標志著淄博水資源管理由行政管理轉向依法管理的軌道,顯現出淄博市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進入新時期。
淄博市是全國缺水最嚴重的城市之一。淄博市委、市政府和水資源管理辦公室認真貫徹落實中央一號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會議精神,科學規劃,改革創新,全面發力,嚴守最嚴格水資源管理“三條紅線”,效果明顯。今年以來,淄博市按照“總量控制、合理分配、保護水源、節約用水”的思路,制定了《淄博市用水總量控制指標分配方案》《淄博市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及鑿井管理規定》,有效地確立了水資源開發利用紅線,加強了用水定額和計劃管理,對超過用水總量和控制指標的,實行超額部分累計加價制度,并令其暫停超額取水,限期整改。對今后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需要申請取用水的,必須進行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同時,對新打機井布局、深淺以及新建引提水工程項目規模等都要進行嚴格審查,不符合取水有關規定的,不準建設。通過上述控制用水總量的方式,保持水資源永續利用,進而倒逼經濟發展方式轉變。
在水資源嚴重匱乏的情況下,只有從嚴審批,嚴把用水效率關,才能優化配置,科學利用和保護水資源。對此,淄博市出臺了一系列的節水草案和辦法,包括嚴格限制新上高耗水項目,大力發展科技含量高、耗水量低的清潔型產業,走生態環境與產業和諧共生的科學發展之路等。實施中,他們堅持凡污染企業和高耗水項目,哪怕是一本萬利,也堅決否決,把污染重、水耗高的項目擋在了門外。同時要求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單位在項目委托設計前,必須將節水評估報告按管理權限報送市、縣區水資源管理機構審查。在項目驗收環節上,水資源管理機構審查不合格的,不予辦理工程竣工驗收手續。
水功能區納污管理屬于“三條紅線”之一。淄博市嚴把水功能區限制納污關。在全市依法嚴格劃定了16個水功能區和10個地表水、地下水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范圍,并進行立碑保護。據統計,全市共立碑39塊。保護區禁止新建、改建、擴建污染水源的工業項目,對排放污水不達標的,采取停產、轉產、遷移等措施,確保水功能區、飲用水源地水質不被污染。淄博市水功能區、飲用水源地標志碑的確立,對于增強人民群眾保護水資源意識、加強水資源管理、建設生態文明等都具有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