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總理溫家寶24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通過《全國地下水污染防治規劃(2011-2020年)》。
會議指出,目前我國地下水開采總量已占總供水量的18%,北方地區65%的生活用水、50%的工業用水和33%的農業灌溉用水來自地下水。全國657個城市中,有400多個以地下水為飲用水源。隨著我國城市化、工業化進程加快,部分地區地下水超采嚴重,水位持續下降;一些地區城市污水、生活垃圾和工業廢棄物污液以及化肥農藥等滲漏滲透,造成地下水環境質量惡化、污染問題日益突出,給人民群眾生產生活造成嚴重影響。
會議強調,保護好地下水資源,直接關系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子孫后代生存安全。要以高度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將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列入各級人民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會議確定了以下工作目標:到2015年,基本掌握地下水污染狀況,初步控制地下水污染源,初步遏制地下水水質惡化趨勢,全面建立地下水環境監管體系;到2020年,對典型地下水污染源實現全面監控,重要地下水飲用水水源水質安全得到基本保障,重點地區地下水水質明顯改善,地下水環境監管能力全面提高,建成地下水污染防治體系。
為此,一要抓緊開展地下水污染狀況調查和評估,劃定地下水污染治理區、防控區和一般保護區。
二要嚴格地下水飲用水水源保護與環境執法,依法取締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的違法建設項目和排污口,限期治理地下水污染隱患。
三要嚴格控制影響地下水的城鎮污染。削減城鎮生活污染負荷,推進管網系統改造,提高城鎮生活污水處理率和回用率,加強垃圾填埋場建設和治理。
四要加強重點工業行業地下水環境監管,防范石油化工行業和地下工程設施、地下勘探、采礦活動污染地下水,控制工業危險廢物對地下水的影響。
五要分類控制農業面源對地下水的污染。逐步減少使用化肥和農藥,在水源保護區內實施退耕還林還草。
六要采取有效治理措施,嚴格防控污染土壤和污水灌溉對地下水的污染。
七要有計劃地加快推進地下水污染修復。在地下水污染突出區域進行修復試點,開展海水入侵綜合防治示范,切斷廢棄鉆井、礦井等污染途徑。
八要建立區域和重點地區地下水環境監測系統,建立專業的地下水環境監測隊伍。地方人民政府要制訂年度監測計劃。要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體系,努力提升地下水污染防治科技水平。加強宣傳教育,鼓勵公眾參與,增強全社會保護地下水的危機意識和責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