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今年7月1日起紹興市區工業企業COD(化學需氧量)納管濃度統一執行500mg/L的排放標準后,近日,市政府又重拳出擊:從9月1日起,市區印染、造紙企業廢水排放量,在排污許可證核定水量的基礎上一次性削減15%。環境監管如今不僅對濃度進行監管,對企業排污總量也進行控制,通過行政處罰嚴懲和排污權交易調劑雙管齊下,有力助推污染物減排。為此,市環保局以此為契機,打響了一場污染減排“濃度”、“總量”雙控監管戰役。
據了解,傳統的環境監管側重于以污染物排放標準為依據的濃度控制,因此有些排污企業只重視排放污染物濃度指標達標,而排放污染物總量仍“超標”,更有個別排污企業采取水量稀釋手段來“粉飾”達標排放,逃避總量監管,這些情況導致紹興市有限的環境容量雪上加霜。
今年以來,《紹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十二五期間重點企業開展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實施意見的通知》和《紹興市人民政府關于2012年污染減排工作的實施意見》等政策措施先后制定出臺,市委、市政府把減排明確為剛性指標,對企業污染物排放實行“濃度”、“總量”雙控,即以一個月為一個周期,對廢水水量或污染物排放量超過當月允許量的企業,將自動關閉刷卡排污系統閥門,并對企業違法行為進行嚴肅查處。
以一家廢水年排放量為120萬噸的印染企業為例,按照進管濃度500mg/L的排放標準,每月允許排放廢水量為10萬噸,每月允許排放COD為50噸。從今年9月份開始,廢水允許排放水量削減15%,即年允許排放減少為102萬噸,每月允許排放廢水量減少到8.5萬噸,每月允許排放COD減少到42.5噸。當月排放廢水量或COD超過允許排放量,都將被關閉閥門。
新規既出,企業如何應對?市環保局有關負責人認為,企業要提高認識,樹立主體責任意識,把對污水處理等環保治理設施設備的投入,作為一件大事來抓。進行產品結構調整,生產加工排放污水量少、濃度低、附加值高的產品,實行產品的升級,降低污水的起始濃度;要加強治理,引進先進的治理污水的設施設備及技術,通過增加水循環次數、物化生化、膜處理等方法,使濃度降到標準范圍;要加強管理,引進人才,落實責任,提高技術應用水平,確保設施設備規范運行,發揮最佳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