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國北卡羅來納大學環境科學院與國家環境保護局研究人員在《環境研究通訊》發布研究報告稱,目前每年全球因空氣污染而死亡的人數超過200萬人。報告還指出,東亞、印度和東南亞是空氣污染重災區,僅印度一國每年因空氣污染至少有50萬人失去生命。
無獨有偶,去年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公布的《全球環境展望5》指出,每年有70萬人死于因臭氧導致的呼吸系統疾病,有近200萬過早死亡與顆粒物污染有關。
另外,在近期公布的《2010年全球疾病負擔評估》稱,目前在全球范圍內細顆粒物污染每年造成320多萬人過早死亡以及影響超過7600萬人的健康。
半個多世紀前,因空氣污染造成的慘案,比如1930年比利時馬斯河谷煙霧事件,尚未遠去,而這些觸目驚心的數字無一不將空氣污染問題推到風口浪尖,那么什么是空氣污染的罪魁禍首呢?
管中窺豹,可見一斑
或許可以從最近印尼燒芭事件中看出端倪。該地區傳統落后的刀耕火種方式,薄弱殘缺的環境保護意識與極低層次的環保參與行動,使當地燒芭行為屢禁不止。地理位置與夏季風的影響,使空氣污染殃及鄰國,迫使馬來西亞約300多所學校停課,新加坡空氣污染指數創16年來最高紀錄。
更具普遍性和危害性的是工業廢氣排放造成的污染,在各國發展過程中屢見不鮮。比如1948年多諾拉事件,由于工廠排放大量含有二氧化硫等有毒氣體及金屬微粒,嚴重污染大氣,造成多人死傷。
另外,汽車尾氣排放也是空氣污染的幕后黑手之一。1943年、1955年和1970年洛杉磯3次發生光化學煙霧事件,因汽油燃燒造成的碳氫化合物發生化學反應,造成數百人因五官中毒、呼吸衰竭喪生。科學分析表明,汽車尾氣中含有多達百種的化合物,英國空氣潔凈和環境保護協會曾發表研究報告稱,與交通事故遇難者相比,英國每年死于空氣污染的人要多出10倍。
長路漫漫,出路何在
歐美國家曾因空氣污染付出了慘重的代價,痛定思痛后大力開展治理,并取得較好的成效。不管是在狄更斯的小說中,還是在莫奈的油畫中,都可以看到煙霧繚繞,倍受污染的倫敦,但1952年煙霧事件后,英國政府經過半個多世紀的反思治理,不僅陸續出臺相關法案,而且利用新的技術手段來治理污染,效果顯著。
為治理惡臭熏天,酸雨頻繁的魯爾工業區,德國推行100個“空氣清潔與行動計劃”,一方面通過立法限制顆粒物的排放,另一方面通過安裝過濾器等技術手段減少排放。法國則通過應急方案與長期措施雙管齊下防治污染。
因此,有專家指出,這些國家為世界各國提供了解決空氣污染值得借鑒的思路。在各國城市化發展的進程中,發展與環保是一枚硬幣的正反兩面,決不能走西方國家當年先發展后治理的老路,應積極借鑒其成功經驗,發展與防治并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