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1月11日在北京召開。會議的主要任務是總結“十二五”和2015年工作,分析把握“十三五”環境保護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研究提出“十三五”環境保護總體思路,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部署安排2016年重點工作。環境保護部部長陳吉寧出席。
陳吉寧說,生態文明已成為引領全球發展的重要理念和行動。“十三五”環境保護工作將緊緊圍繞“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五大發展理念,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實行最嚴格的環境保護制度,打好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戰役,推進主要污染物減排,嚴密防控環境風險,確保核與輻射安全,加強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強化污染防治與生態保護聯動協同效應,不斷提高環境管理系統化、科學化、法治化、精細化和信息化水平,加快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確保2020年生態環境質量總體改善。總體目標是:生態環境質量總體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大幅減少,環境風險得到有效管控,生物多樣性喪失速度得到基本控制,生態系統穩定性持續增強,綠色生產和綠色生活水平明顯提升,生態環境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取得重大進展,生態文明建設水平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相適應。
陳吉寧說,要實現上述目標,需要重點謀劃和做好以下六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深入實施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動計劃。通過三大戰役,帶動加快污染治理、改善環境質量、強化政府責任。同時,完善總量控制制度,推行區域性、行業性總量控制,鼓勵地方實施特征性污染物總量控制,改進減排核查核算方式方法,使總量控制更好地服務于質量改善。
二是以改革環境治理基礎制度為動力,加快構建綠色發展的內生機制。開展環保督察,落實生態環保“黨政同責”,實行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建立全國統一的實時在線環境監控系統,建立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業排放許可制,健全生態環境保護市場體系,健全環境信息公布制度。
三是以建立健全環境預防體系為抓手,切實優化生態文明建設的空間格局。完成全國生態保護紅線劃定,編制實施環境功能區劃,建立更優化的國土空間格局,強化戰略和規劃環評剛性約束。
四是以法治和標準為牽引,積極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建立系統完備、高效有力的環境法治體系,完善環境標準體系,推動供給側改革,提供更多優質生態產品。
五是以生態環境安全為底線,加大環境風險防控力度。構建全過程、多層級環境風險防范體系,提高核設施安全水平,加強化學品和危險廢物環境管理,加強生態風險預警監控。
六是以社會多元共治為路徑,大力推進生產生活方式綠色化。推動建立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產業體系,推進綠色供應鏈環境管理,引導公眾向勤儉節約、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轉變。
陳吉寧指出,2016年是確定“十三五”環境保護頂層設計的一年,也是“十三五”開局之年,環保工作任務艱巨。全國環保系統要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堅持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全力打好補齊環保短板攻堅戰。
一要統籌謀劃好“十三五”環保工作,把黨中央、國務院重大安排部署變成可操作、可量化、可考核、可評估的施工圖。
二要深化落實各項改革措施。強化環保督政,制定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的配套制度和措施,推進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推進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和環境監測體制機制改革,強化環境監測質量管理。改革環境治理基礎制度,出臺《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指導地方試點開展環境損害賠償相關工作。全面推進信息公開,完善環境治理與保護的市場化機制,出臺加強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環境管理的制度,制定有關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部門規章。
三要堅決治理大氣、水和土壤污染。開展2015年貫徹實施《大氣十條》情況考核,全面推進石化行業VOCs綜合整治,強化移動源污染監管,深化重點區域聯防聯控,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氣應急機制,推動建立區域空氣質量預測預報中心。深化水污染防治,出臺《水十條》實施情況評估考核辦法和實施細則,開展流域綜合管理試點等工作。全面實施《土十條》,繼續組織實施污染土壤治理與修復試點項目,建立規范的污染場地聯合監管機制。著力推進燃煤電廠超低排放、重點城市大氣污染傳輸通道氣化、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規模化畜禽養殖污染治理等重點減排工程建設。實施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計劃。
四要強化環境法治保障。進一步完善環保法律體系,加快推動環境影響評價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條例、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修)訂。嚴格環境執法監管,繼續開展新《環境保護法》實施年活動,嚴厲打擊惡意違法排污和造假行為,推動形成環保守法的新常態;加快違法違規建設項目清理工作,強化與公安部門、檢察機關和審判機關的銜接配合,嚴懲違法企業及責任人;加快建設全國統一的實時在線環境監控系統,加強執法機構規范化建設和隊伍規范化管理,提升執法水平。
五要加強環境預防體系建設。進一步強化空間、總量、準入三條紅線對開發布局、建設規模和產業轉型升級的硬約束,積極主動參與宏觀調控,優化經濟發展。加快生態保護紅線劃定。推動戰略和規劃環評落地,深化建設項目環評審批改革,完善環評標準導則體系。完善環境標準和技術政策體系,開展環保標準第三方評估,完善標準管理機制。
六要加大生態和農村環境保護力度。開展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全面定期遙感監測,加強建設項目的執法監管。分解落實“十三五”新增完成13萬個建制村環境綜合整治的任務,以南水北調沿線、三峽庫區和“問題村”的飲用水水源安全排查治理為重點,推進新一輪農村環境集中連片整治。
七要加強核與輻射安全監管。強化協調機制、風險評估和預警監測工作,加強核安全設備質量監督。加快推進全國核基地與核設施輻射環境現狀調查與評價專項,推動早期核設施退役及放射性廢物治理項目實施,建設國家核與輻射安全監管技術研發基地。
八要嚴格環境風險管控。強化化學物質、重金屬和危險廢物管理,對存在重大環境安全隱患且整治不力的企業納入社會信用體系。妥善處置突發環境事件,組織開展環境影響和損害評估。
九要全面強化保障措施。進一步加強機構和人才隊伍建設,提高投資保障水平,強化科技支撐,廣泛開展宣傳教育,積極開展國際合作。
十要切實加強環保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深入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鞏固“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成果,貫徹好《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切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高質量完成中央巡視整改落實工作,打造重品行、守紀律、敢擔當、有作為的環保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