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污染減排核查組日前對江蘇省2010年度及“十一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進行了核查,在大氣污染減排方面,13個省轄城市的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濃度全部達到環境空氣質量二級標準,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達90%,比2005年上升4.4個百分點,二氧化硫、可吸入顆粒物平均濃度分別比2005年下降24.4和7.8個百分點。
進入“十二五”,江蘇省環保廳日前下發《關于加強燃煤機組煙氣脫硝設施建設和運行監督管理的通知》,加強對電廠脫硝工作的監管,擰緊電力行業減排發條。
防止脫硫裝置偷懶
早在2009年底,江蘇省大型燃煤電廠的4800萬KW發電機組就全部完成了煙氣脫硫任務,其他總裝機容量為1000萬KW的中小型燃煤電廠煙氣脫硫設施建成率也達到了95%以上。
但是,由于燃煤電廠脫硫設施建設成本和運行費用較高,加上傳統的環境監管手段落后,有些燃煤電廠在脫硫設施運行方面時常與環保部門打“游擊戰”,一些脫硫設施甚至成了擺設。
為此,江蘇省環保與電力部門聯手推出了區域大氣污染源在線監控系統,對全省37家大型燃煤電廠126臺脫硫機組全天候實時監控。
江蘇省還把脫硫機組的投運率作為兌現脫硫電價的考核依據。根據規定,江蘇可享受脫硫電價的機組每月平均投運率必須達到100%,否則將從脫硫電價中進行扣減。
如果脫硫機組的投運率在90%以上,扣減脫硫機組停運時間所發電量的脫硫電價;如果脫硫機組的投運率在80~90%,扣減脫硫機組停運時間所發電量的脫硫電價并處1倍罰款;如果脫硫機組的投運率低于80%,扣減脫硫機組停運時間所發電量的脫硫電價并處5倍罰款。
通過采取一系列措施,這126臺脫硫機組在發電量增加19.6%的基礎上,二氧化硫平均排放濃度卻下降了71.59%,脫硫設施投運率上升了25.78%,脫硫率也提高了13.39%。
前不久,江蘇省又確定,對全省20噸以上燃煤鍋爐也實施統一的區域自動監控。目前,江蘇省147家熱電廠的在線監控省級聯網已全部完成。
督促電力企業做好脫硝工作
面對“十二五”減排的新任務,江蘇省環保廳近日下發《關于加強燃煤機組煙氣脫硝設施建設和運行監督管理的通知》,督促電力企業做好脫硝工作。
江蘇省環保廳要求,電力企業的脫硝設施建設必須在2013年前建設完成。各大電力集團江蘇分公司要立即對所屬電力企業燃煤機組的氮氧化物排放、脫硝設施建設、鍋爐燃燒方式、現有煙氣脫硝設施的運行情況等進行一次全面摸底調查,根據調查的情況排出燃煤機組煙氣脫硝設施建設、改造計劃。
對已建成脫硝設施的電力企業,江蘇省各地環保部門要逐一進行現場核查,發現不符合要求的,責令企業立即進行整改,確保盡快形成減排能力,落實減排量。此外,各級環保部門還要督促電力企業加強煙氣在線監測儀(CEMS)的運行維護和比對校驗工作,確保數據真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