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水務局,海南省水務廳,重慶市建委、市政管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
根據我部“全國城鎮污水處理管理信息系統”的統計數據,現將2010年全年及第四季度全國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運行情況通報如下:
一、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情況
截至2010年底,全國設市城市、縣累計建成城鎮污水處理廠2832座,污水處理能力達到1.25億立方米/日,較2009年底增加處理能力約1900萬立方米/日,超額完成國務院部署的“2010年新增污水處理能力1500萬立方米/日”的目標。目前,全國正在建設的城鎮污水處理項目達1600個,總設計能力約3900萬立方米/日。
在654個設市城市中,已有607個城市建有污水處理廠,占設市城市總數的92.8%。2010年全國設市城市新增污水處理廠337座,新增污水處理能力1384萬立方米/日;累計建成污水處理廠1688座,形成污水處理能力1.067億立方米/日。36個大中城市(直轄市、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建有污水處理廠388座,處理能力達4428萬立方米/日。
截至2010年底,全國已有1034個縣城建成了污水處理廠,約占縣城總數的63.2%,較2009年底翻了一番;污水處理能力2066萬立方米/日,約占全國總能力的1/6。目前,全國已有1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實現了“每個縣(市)建有污水處理廠”的目標。
二、建成投運城鎮污水處理廠運行與污染物削減情況
2010年第四季度,全國城鎮污水處理廠累計處理污水91.18億立方米,同比增長23.12%;運行負荷率達到78.18%。累計削減化學需氧量(COD)總量237.19萬噸,同比增長18.6%;平均削減化學需氧量(COD)濃度達到259mg/L,同比下降4.4%。
36個大中城市城鎮污水處理廠本季度累計處理污水量34.71億立方米,運行負荷率為85.46%,高于全國平均水平7個百分點;全年累計處理污水132.41億立方米,累計削減化學需氧量(COD)總量384.92萬噸。
本季度尚有276座投入運行1年以上的城鎮污水處理廠平均運行負荷率不足60%,沒有達到國家有關要求,占全國污水處理廠總數的9.7%。部分污水處理廠污染物削減效率偏低,本季度有190座城鎮污水處理廠平均削減化學需氧量(COD)濃度不足100mg/ L。
2010年全年累計處理污水343.33億立方米,同比增加63.81億立方米,增長22.83%;平均運行負荷率達到78.95%,同比提高2.3個百分點;全年累計削減化學需氧量(COD)總量920.38萬噸,同比增加147.1萬噸,增長19.02%。
總體上,2010年全國城鎮污水處理的能力持續快速增長,實際處理污水量和污染物削減總量大幅度增加,設施利用效率進一步提高。但是,由于管網建設,尤其是雨污分流系統改造不到位,加之雨污混接和管網滲漏等問題比較突出,污水處理廠進水污染物濃度偏低,且呈逐年下降趨勢,嚴重影響污染物去除效率。因此,加強管網的配套建設,加快雨污分流系統改造,依然是當前的重要任務之一,必須引起高度重視。
三、城鎮污水處理工作考核情況
按照《城鎮污水處理工作考核暫行辦法》(建城函[2010]166號)的要求,根據“全國城鎮污水處理管理信息系統”統計數據,我部對各省區和36個大中城市(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2010年度的城鎮污水處理工作情況進行了考核、排序,結果見附表。
四、城鎮污水處理信息報告情況
2010年,運營項目信息上報情況整體較好。按規模統計的上報率為99.3%,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山東省、海南省運營項目上報率為100%。本季度運營項目信息上報情況最差的為廣東省、湖南省和內蒙古自治區。
2010年在建項目上報情況仍不理想,上報率為89%;僅有天津市、上海市、海南省上報率為100%。本季度在建項目信息上報情況最差的為廣東省、四川省和內蒙古自治區。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認真做好2010年度城鎮污水處理考核工作
省級住房城鄉建設(市政、水務)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按照我部《城鎮污水處理工作考核暫行辦法》的要求,對2010年度本轄區的城鎮污水處理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將自查報告于2011年3月15日前報我部城市建設司。
(二)加強信息報送工作
各級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全國城鎮污水處理管理信息系統”信息報送的監督管理工作。希望廣東省、內蒙古自治區、四川省、湖南省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加強整改,按我部有關要求盡快補錄和報送相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