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根據憲法的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具有全權的和最高的地位,其主要職權有:
根據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的決定或建議,修改 憲法 ;
在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及政治局常務委員會領導下,監督憲法的實施;
根據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的決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 國家機構 的和其他的基本 法律 ;
根據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的提名,選舉 國家主席 、副主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的提名,決定 國務院總理 的人選;根據國務院總理的提名,決定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秘書長的人選;
根據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提名,選舉 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 (一般為前任中國共產黨的主席);根據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的提名,決定中央軍事委員會其他組成人員的人選; 選舉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并經中國共產黨中央組織部批準; 選舉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并經中國共產黨中央組織部批準;
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審查和批準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和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審查和批準國家的預算和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改變或者撤銷 全國人大常委會 不適當的決定;批準 省、自治區和直轄市 的建置;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決定 特別行政區 的設立及其制度;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決定 戰爭 和和平的問題;應當由最高國家權力機關行使的其他職權。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主要職能是政治協商和民主監督,組織參加政協的各黨派、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士參政議政。政協全國委員會每屆任期5年,每年舉行一次全體會議。人民政協在中央設有全國委員會和常務委員會以及9個專門委員會,在地方設有政協地方委員會。每屆任期5年,每年舉行一次全體會議。
政協第九屆全國委員會由34個單位組成,即:中國共產黨,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中國民主同盟,中國民主建國會,中國民主促進會,中國農工民主黨,中國致公黨,九三學社,臺灣民主自治同盟,無黨派民主人士,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中華全國總工會,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中華全國青年聯合會,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中國科學技術協會,中華全國臺灣同胞聯誼會,中華全國歸國華僑聯合會,文化藝術界,科學技術界,社會科學界,經濟界,農業界,教育界,體育界,新聞出版界,醫藥衛生界,對外友好界,社會福利界,少數民族界,宗教界,特邀香港人士,特邀澳門人士,特別邀請人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