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縣位于山東省最南端,南與江蘇省東海、新沂、邳州三縣(市)毗鄰,特殊的地理位置驅使一些不法業主選擇在魯、蘇交界地帶建設經營污染嚴重的“土(小)”企業,采取生產、用電、排污等異地布局的方式躲避環境監管,鉆環保屬地管理的空子,增加了環保部門的執法難度。
為了破解這個難題,郯城縣環保局及時啟動魯蘇邊界環境保護聯席會議制度,借全國開展涉鉛等重金屬行業污染專項整治活動的契機,積極與周邊縣市開展聯合執法,共同打擊邊界區域環境違法行為。根據魯蘇環保聯席會議聯合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魯蘇邊界縣、市環境聯合執法的意見》中“相鄰縣(市)之間每季度要相互通報境內及邊界附近重點污染源的排污動態,加強環境監察部門之間的協作,定期舉行聯合執法,確保跨界污染聯防聯治工作落到實處”的規定,位于山東的郯城與江蘇省的東海、新沂、邳州共同協商,在邊界污染聯防聯治機制的框架下成立了由四縣(市)環保局領導帶隊的聯合執法行動小組,制定了具體的聯合執法工作方案,深入到交界地區的涉鉛等重金屬行業污染多發地段,進行了為期一周的邊界自查和互查。
在這次執法行動中,聯合執法小組不僅對邊界涉鉛等重金屬行業進行細致摸排,還對存在的其他污染隱患進行了全面檢查。同時,行動督查組還加大督導力度,要求各檢查組理清污染企業歸屬地統一上報排查情況,確保做到“點源歸屬地標注明確,生產時間、規模統計詳細”,為此次行動的清理取締工作打下良好基礎。
3月上旬,四縣(市)環保局約定利用一周時間對前期交界地區摸排出的涉鉛等重金屬污染企業以及其他土小企業進行統一清理取締。期間,為確保拆除取締效果,各縣市互派了監督聯絡人員,彼此溝通信息,實時交流情況。行動中,各執法小組采取斷水、斷電、徹底拆除生產設備、對業主實施行政處罰等方式對交界地區的違法土小企業實施清理取締。一周時間內,兩省四縣市共同步清除小煉鉛、小農藥、小煉焦、小塑料等土(小)”企業6家,實施行政處罰8次,配合執法的公安、工商、稅務等部門查扣違法生產設備12臺套。
此次執法整治行動為兩省四縣市構筑了一個聯合執法、相互監督的平臺,徹底清除了交界地區環境違法違規行為,從而進一步鞏固和加強了邊界污染聯防聯治機制。目前,這次聯合執法整治行動已順利結束,四縣市依據前期安排正積極組織進行整治評估、后期督察及協調轉產等后續工作。